关于建设中医药慢病防治示范单位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以及《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更好地配合我国中医药慢病防治工作计划,整合优势医疗资源与专家团队,团结全国中医药慢病防治医务人员与相关企业,推动中国中医药慢病防治领域医疗、教学、科研、科普等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病防治的优势。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提高中医药慢病防治能力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政策法规为保障。中国药文化研究会中医药慢病防治分会决定开展中医药慢病防治示范单位建设工作,建设一批中医药慢病防治示范单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慢性病中医药防治模式,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须填写《中医药慢病防治示范单位申报表》;
2.申报单位介绍;
3.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
4.申报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单位所获得的相关荣誉或专利。
二、申报范围
1.医学院校、医学科研机构、中医医院、中医诊所、中医门诊部;
2.中药厂、药企、中药种植基地、中药生产基地、保健品生产企业;
3.健康管理公司、康养机构、旅游休闲聚集区(度假村)康复医院等。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
各有关单位将符合条件的相应表格及相关中医药工作材料收集好,电子版发送至763864045@qq.com,纸质版快递至中国药文化研究会中医药慢病防治分会办公室。
(二)评审
中国药文化研究会中医药慢病防治分会组织专家对报送的中医药慢病防治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单位在中国药文化研究会中医药慢病防治分会官网平台公示。
四、入选待遇
1.颁发“中医药慢病防治示范单位”、“中医药慢病防治优势技术(产品)”,牌匾及证书,为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慢病防治人才颁发“中国药文化研究会中医药慢病防治分会中医药慢病防治专家、中医药慢病防治讲师”聘书,所有牌匾和证书有效期3年;
2.可以以中医药慢病防治示范单位的名义举办健康产业成果推介会,定期举办与健康产品有关的展示与推介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推荐高品质的健康产品;
3.可以组建健康服务专家队伍和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传播健康文化、理念,积极探索健康科普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
4.优先推荐参加中医药慢病防治重点技术学习班,根据各基地所需,有针对地邀请相关专家授课;
5.可协助示范单位、优势技术(产品)对单位及技术(产品)发展产生的疑难问题派专家进行解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6.示范单位、可优先承办中医药慢病防治分会相关的专业培训或学术会议,充分利用中医药慢病防治分会的品牌和资源。
五、管理机制
中医药慢病防治示范单位的管理工作由中医药慢病防治示范单位领导小组负责:不定期对示范单位进行巡检;组织示范单位人员交流及培训;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实地指导。
示范基地有下列行为之一,领导小组对其示范单位予以撤销
1.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示范单位资格的;
2.宣传虚假产品信息的;
3.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企业行为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评选程序
采取地方推荐和单位自荐的形式。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金鑫
电 话:13683560024
邮 箱:763864045@qq.com
主办单位:中国药文化研究会中医药慢病防治分会 / 指导单位:中国药文化研究会
运营维护:北京仲景健康服务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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