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须填写《中医药慢病防治优势技术申报表》;
2.申报单位介绍;
3.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
4.申报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单位所获得的相关荣誉或专利。
二、遴选范围
具有创新性、代表性、示范性、可推广性的中医传统疗法。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
各有关单位将符合条件的相应表格及相关中医药工作材料收集好,电子版发送至763864045@qq.com,纸质版快递至中国药文化研究会中医药慢病防治分会办公室。
(二)评审
1.初审:办公室将对申报“中医药慢病防治优势技术”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评估:初审通过后,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现场或视频会议),专家组给予是否可以成为优势技术做终审确认。
3.公示:对入选中医药慢病防治优势技术的机构在中医药慢病防治分会官网公布,同时分会将为企业颁发“中医药慢病防治优势技术”证书和牌匾。
四、入选待遇
1.颁发“中医药慢病防治优势技术”证书和牌匾有效期3年;
2.可以以中国药文化研究会中医药慢病防治分会的名义举办培训班;
3.可以组建健康服务专家队伍和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传播健康文化、理念,积极探索健康科普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
4.优先推荐参加中医药慢病防治重点技术学习班,根据各单位所需,有针对地邀请相关专家授课;
5.可协助单位对单位及技术(产品)发展产生的疑难问题派专家进行解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6.单位可优先承办中医药慢病防治分会相关的专业培训或学术会议,充分利用中医药慢病防治分会的品牌和资源;
五、管理机制
“中医药慢病防治优势技术”的管理工作由中医药慢病防治优势技术领导小组负责不定期对单位进行巡检组织单位人员交流及培训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实地指导;
优势技术有下列行为之一,领导小组对其予以撤销
1. 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资格的;
2.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3.企业行为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评选程序
采取地方推荐和单位自荐的形式;
附件二:
中医药慢病防治优势技术评审标准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中医药慢病防治优势技术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可推广等特性,应符合国家对卫生健康技术的相关要求;
三、中医药慢病防治优势技术在研究成果、临床经验、具有自主可控的知识产权;
四、该技术在中医药慢病防治领域有创新程度、技术先进、独特性等;
五、该技术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公共卫生、药学等专业技术,泛指一切用于疾病预防、保健、诊断、治疗、康复及促进健康、延长生命周期和提高疾病治疗质量和水平的技术手段;
六、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禁止重复推荐和多渠道推荐;
七、由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推荐的项目,可签字后直接报送评审办公室。
主办单位:中国药文化研究会中医药慢病防治分会 / 指导单位:中国药文化研究会
运营维护:北京仲景健康服务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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